晋中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规范公务员考试培训广告的审查提示
全市公务员考试培训机构、广告经营单位和发布单位:
为确保2025年度国考顺利进行,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切实规范公务员考试培训机构线上线下广告发布行为,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作出如下合规审查提示:
一、广告中不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
二、不得发布含有将考取编制和“人生成功”相关联作不当表述或暗示,宣扬不正确人生观、劳动观、就业观等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内容或其它不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求的广告。
三、不得制作、发布含有“官方指定”“保过”等内容的广告;
四、不得制作、发布对培训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的广告;
五、不得制作、发布明示或者暗示有相关考试机构或者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人员参与教育、培训的广告;
六、不得制作、发布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的广告;
七、不得制作、发布含有虚构师资实力、捏造资质荣誉、夸大培训效果等各类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的广告;
请全市公务员考试培训机构、广告经营单位和发布单位、户外广告经营单位等相关市场主体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开展自查整改,规范广告活动,自觉维护公平有序的公务员培训广告市场秩序。对违反上述要求发布违法违规公务员考试培训广告的,晋中市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欢迎社会各界加强对公务员考试培训广告的监督,依法举报违法违规公务员考试培训广告,举报电话:12315(12345)。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