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jz-scjdglj-0001-00601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12-0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工作动态 |
省市场监管局对晋中市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和odr企业运行情况展开评价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2024-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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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规范化建设,省局第四检查组一行对晋中市各区、县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和odr企业运行情况进行了督导评价。
检查组先后来到晋中市市场监管局、榆次区局、开发区分局、平遥县局、介休市局和灵石县局进行评价调研,听取有关“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及在线消费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总体情况汇报,进行资料检查并对此次检查指导的意义、要求和目的进行宣贯,同时对下一步的工作进行指导。随后,检查组一行对晋中市的部分大型商场、景区、饭店、超市消费维权服务站点和odr企业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现场督查指导,对12315维权服务站“六个基本条件”“五个规范统一”情况进行了检查,对消费维权投诉登记台账和维权服务站、odr机制运行情况进行了询问督导,共走访13家消费维权服务站和10家odr企业。
截至目前,晋中市共有“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189家,odr企业323家。下一步,晋中市局将进一步加大在全市推进“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规范化建设工作力度,指导经营单位做到制度健全、人员到位、工作有序、运转高效,不断健全基层消费维权网络体系,打通消费维权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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