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jz-scjdglj-2020-02293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0-10-1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监督检查 |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榆次区路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6家医疗机构采取风险控制措施的通告
2020年 第22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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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次区路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榆次区安宁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榆次区郭家堡乡大东关村卫生室、晋中晟炜祥贸易有限公司中医诊所、晋中三式济贞中医有限公司中医诊所、晋中晋药堂医药有限公司卫生所等6家医疗机构在药品使用过程中,违反《药品管理法》及相关药品管理法规,存在严重药品安全风险隐患。为加强药品使用安全风险防控,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和《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第二十五条,决定对上述单位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由榆次区局通报属地卫健、医保等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待其整改结束后,提出书面申请,由榆次区局组织现场复核检查,通过检查的解除风险控制措施。
特此通告。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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