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jz-scjdglj-2020-02296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0-08-1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监督检查 |
关于解除平遥县万华大药房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风险控制措施通告
2020年 第19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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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管理办法》,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平遥县万华大药房有限公司、平遥县济生药房有限公司、山西万佳康大药房有限公司晋中陈胡店、晋中众和万佳康大药房有限公司、晋中济康大药房责任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解除风险控制措施。各县(区、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不断加强监督检查,督促企业持续有效执行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特此通告。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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