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jz-scjdglj-2021-00392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06-1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监督检查 |
关于解除晋中市新都药业有限公司龙湖大药房风险控制措施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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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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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第25号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解除晋中市新都药业有限公司龙湖大药房风险控制措施的通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管理办法》,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晋中市新都药业有限公司龙湖大药房解除风险控制措施。榆次区市场监管部门要不断加强监督检查,督促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认真贯彻《药品管理法》及相关药品管理法规,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特此通告。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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