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jz-scjdglj-2022-00730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10-1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监督检查 |
关于解除灵石权维草堂中医诊所风险控制措施的通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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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第56号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解除灵石权维草堂中医诊所风险控制措施的通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灵石权维草堂中医诊所解除风险控制措施。各县(区、市)市场监管部门要不断加强监督检查,督促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药品管理法规,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特此通告。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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