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jz-scjdglj-0001-00492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09-1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部门文件 |
转发《山西省市场监管局等十三部门关于强化常态化监管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市市监网监函〔2023〕361号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转发《山西省市场监管局等十三部门关于强化常态化监管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市)市场监管局、榆社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综合行政执法队:
现将《山西省市场监管局等十三部门关于强化常态化监管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意见》(市市监网监函〔2023〕216号)文件转发你们,为贯彻落实好意见中的相关内容,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要组织监管人员认真学习领会意见的精神实质,做好协同监管、依法行政、创新发展、数字赋能为原则,强化靶向治理,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
二是要畅通监管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平台所在地和经营者所在地、各相关业务条线、监管部门与平台企业及社会之间的协作,打造横向联动、纵向贯通、多元参与的综合治理格局。
三是要实施严守底线和包容审慎的监管原则,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维护公平竞争的网络市场秩序,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附件:山西省市场监管局等十三部门关于强化常态化监管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意见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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