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jz-scjdglj-0001-00578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10-27 | 废止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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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加强文物市场联合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0-27
浏览次数: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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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监消保函〔2023〕432号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转发《关于加强文物市场联合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市)市场监管局:
现将山西省文物局、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文物市场联合监管工作的通知》(晋文物函〔2023〕70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充分认识加强文物经营活动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严格管理与积极引导并举,规范秩序和促进发展并重,认真落实工作责任,积极稳妥地推进本地区文物市场监管的各项工作任务,努力营造主体合法、经营有序、守信自律、健康繁荣的文物市场经营活动秩序。
附件:山西省文物局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文物市场联合监管工作的通知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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