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晋中市市场监管部门轻微违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晋中市市场监管部门轻微违法从轻减轻处罚事项清单》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8-17 阅读: 次 【字体: 】
市市监法规字〔2023〕6号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晋中市市场监管部门轻微违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
《晋中市市场监管部门轻微违法从轻减轻处罚事项清单》的通知
各县(区、市)市场监管局、榆社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局各相关业务科(室),市综合行政执法队:
为进一步深化包容审慎监管,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晋中市市场监管部门轻微违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晋中市市场监管部门轻微违法从轻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已经2023年8月15日第12次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本通知自2023年8月16日起实施。
附件:1.晋中市市场监管部门轻微违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
2.晋中市市场监管部门轻微违法从轻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