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拍卖、文物经营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的通知
市市监消保函〔2023〕366号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做好拍卖、文物经营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市)市场监管局、榆社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为落实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切实加强对拍卖企业、文物经营企业监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夯实分库建设。各县要依托全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完善本部门“拍卖、文物经营企业名录库”“执法人员名录库”。要及时调整、公开本级抽查事项清单,并通过监管平台对涉及本级的抽查事项进行全部认领,要持续加强“一单两库”规范化、精准化建设。
二、制定详实计划。紧扣市局每一年度制定的《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安排。按照本辖区企业抽查比例不低于30%实施抽查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安排检查对象、检查方式和检查时间相近的抽查任务,圆满完成抽查检查工作计划任务。
三、加强组织实施。各县要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拍卖、文物经营企业监管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指引》等,强化属地管理,发挥监管优势,加强统筹协调,将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有机结合,提高拍卖、文物经营单位监管的精准性。
四、公示检查结果。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原则,要在11月30日前完成抽查、检查、录入、公示任务,在完成拍查检查任务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单位网站进行公示,确保2个100%。同时,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监管对接,对抽查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后续监管,防止监管脱节。
附件: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