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过山车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治理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1-24 阅读: 次 【字体: 】
市市监特设函〔2023〕483号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过山车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治理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市)市场监管局:
现将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过山车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治理的通知》(市监特设发〔2023〕102号)转发你们,请按照总局要求,举一反三做好“过山车”等特种设备专项排查整治,并于2024年1月25前将工作总结报市局。
附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过山车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治理的通知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