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警示(2024年第8号)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晋中市消费者协会
双十二消费警示
(2024年第8号)
一年一度的“双十二”即将来临,为了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了帮助广大消费者在网络及直播带货购物热潮中更好地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晋中市消费者协会向广大消费者发布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选择可靠平台,注意资金安全,保留消费凭证,做到理性消费。
一、保持理性消费心态,谨慎理性消费
作为近几年快速发展的互动购物模式,直播带货的出现很容易造成冲动消费,由于直播过程中导购节奏较快,消费者往往来不及作出仔细判断,和平常一样货比三家而进行消费,一些主播带货时还存在商品与夸大宣传、低价诱惑等现象,消费者下单前了解清楚主播推荐商品的来源、功能、质量、效果及价格等情况,不要轻信使用绝对化用语的宣传等承诺,不要被个别商家宣传过于低廉的商品价格所吸引,一定要做到理性消费。
二、警惕直播带货陷阱,切莫冲动消费
1、虚假宣传。直播带货行业,主播凭借个人魅力,与消费者建立起类似偶像与粉丝的关系,以粉丝的信任和喜爱为基础,轻而易举的实现卖货变现,光凭主播一张嘴,并不能保证产品的质量,直播售假、虚假宣传屡见不鲜。
2、恶意刷单。商家利用消费者以主播、直播间人气、销售量、点赞数等评判商品质量,获得购买安全感的心理,外包机构刷单,购买粉丝,不仅制造销售假象,也制造主播和直播间人气假象,甚至以限量促销、销售倒数的方式诱骗消费者激情下单。
3、虚假折扣。虚假折扣常发生在购物节,商家先节前一波涨幅再紧跟着一波降幅,成功制造虚假折扣,但这种方式也容易被识破,有固定消费者的商家现在已基本不会采用虚假折扣来刺激消费。
4、诱导场外交易。网络直播电商场外交易是指主播在直播间内通过语言、文字、图形、动画、动作等方式,直接或间接引导消费者转入原网络直播电商平台以外的微信等社交软件平台进行交易。场外交易消费者在维权时往往存在举证能力、主体认定、责任分担等方面的较大困难。切记:不要场外交易!
5、滥用极限词。极限词是指类似于“最佳”“第一”“顶级”等极端描述性的词语,这类词语本身没有统一的评价标准,极有可能夸大产品的功能和价值,对消费者造成误导。在网络直播电商中,处于信息劣势地位的消费者往往在“限量秒杀”等言语引导下“冲动消费”,这也使主播更倾向使用“极限广告词汇”博人眼球。为此,提醒广大消费者,直播狂欢购物既要量力而行,理性消费,也要擦亮双眼,注重维权。
三、谨慎选择交易平台,正常合理消费
消费者在网购时,一定要选择信誉度高、证照齐全的大型电商平台,这类平台付款有严格程序,退换货、维权取证较为方便、快捷;从微信朋友圈等社交平台购物,一定要核实商家地址,保留好涉及商品服务的数量、质量、承诺等关键交流信息,要求销售方提供购物凭证,谨防假冒伪劣商品。
四、留存相关消费凭证,谨防维权无门
最后提醒消费者,网购后,要通过截屏等方式妥善保存好订单信息、付款记录、平台宣传广告、优惠促销页面和商家服务承诺等资料,充分运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的规定,一旦遇到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与商家协商和解,或向有关行政部门和消协组织投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